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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 各位it-go供應商及會員,
根據「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」規定,國內或進口有機農產品、農產加工品,都必須經農委會公告認可的「有機認證機構」驗證並取得「有機農產品標章」,才可 以「有機」名義販賣,凡未經驗證合格,卻擅自使用有機標章者,最高可處台幣100萬元罰鍰,如果未辦理合法驗證,卻任意在農產或農產加工品上標示「有機」 字眼(不論本國或外國文字),誤導消費者,也將處以台幣6萬至30萬元的罰鍰。
為了避免在販售相關商品時,違反上述相關法規,請各位供應商注意,若您的商品名稱/描述/關於我/問與答/照片/圖片等內容中,有以「有 機」名義描述商品的需求,您應一併在商品描述上標示「有機農產品標章」,否則請不要以「有機」名義描述您的商品,以免觸法,如發現所供應之商品以「有機」名義描 述商品,卻沒有標示「有機農產品標章」,經管理人員發現或主管機關檢舉,管理人員將主動下架您的商品,恕不退還費用。
若已拿到標章的供應商煩請將資料傳給我們it-go, 謝謝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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